为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适应当前城市社区治理需要的工作者队伍,深入推进“三联四建”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
2. 具有临泉县户籍或长期在临泉居住的。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
4. 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有2年以上社区(村)工作经验的和复员士官优先聘用。
5. 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信息化处理能力,作风务实,有吃苦奉献精神。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文身。
7.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毒,涉嫌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与数量
招聘岗位为城关街道、城南街道、城东街道、邢塘街道、田桥街道所辖社区工作者,从事社区管理、服务等工作,人数8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发布公告:在各乡镇(街道),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先锋网,“临泉发布”“临泉在线”微信公众号,临泉电视台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 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4月10日(8:00—17:30)。
3. 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人秘股(政务新区南楼一楼112室)
4. 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有2年以上社区(村)工作经验、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和复员士官需提供证明材料。
(2)填写《临泉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1.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发放准考证。考生在2020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到县民政局人秘股(政务新区南楼一楼112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法律知识、社区治理服务基本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等,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项:具有社区(村)工作经验2年以上(不到3年)的总分加2分,3—4年总分加3分,5年以上的总分加4分。
一期士官加2分,二期士官加3分,三期士官加4分。
(三)资格复审和公示
1. 公布成绩。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先锋网公布成绩。
2. 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卫健委、县扶贫局等部门,对拟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直接聘用;剩余职数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4. 拟聘用人员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聘用与待遇
1. 聘用。公示结束后,由各街道与聘用对象签订试用期聘用协议,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街道对聘用对象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续签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协议。
2. 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会工作实务、基本法律知识、微机操作、民生工程和信访工作政策、群众工作方法等。培训结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3. 待遇。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社区“两委”副职待遇,由县财政承担。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社区“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从社区工作者中补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临泉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请查看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4397/display.php?id=3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