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枣庄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资格现场核查时间:2021年8月13日9∶00—8月1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核查地址: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南附楼三楼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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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核查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社会工作师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的提供)
(5)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仅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提供)。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社会工作师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的应试人员和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9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须到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市人事考试中心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我市将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