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内蒙古民政厅了解到,内蒙古社会工作者考试由往年只在呼和浩特市设置1个考场,增设为在12个盟市均设置考场。
为解决东部、西部地区考生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出行费用高、耗费时间长等难题,方便考生就近参考,自治区民政厅、人社厅合力推动在全区增设考场事宜,克服场地、经费、人员配置等诸多困难,由往年只在呼和浩特市设置1个考场,增设为在12个盟市均设置考场。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增设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点的通知》,及时向各地传达部署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措施。
一是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及时传达全区12个盟市增设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点的事项,鼓励引导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进一步充实基层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同时,要依托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广泛深入宣传,让广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生及时了解增设考点的惠民措施,进一步提高考生参加考试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各界对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参与支持,大力营造尊重、理解、关心社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动员考生及时报名,履行考试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了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及考试时间等内容,规范了报名相关工作。
三是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优化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级分类培训机制,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要求的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加大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持证率和转化率,全面落实全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达到各省(市、区)人口总数1.4‰的目标任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苏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储备专业人才力量。
自治区民政厅慈善社工处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nscs/shfl_259/cssyzjhshgzc/202108/t20210806_4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