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社会工作者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社会工作者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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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电子票据领取问题解答内容如下:
问:电子票据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答:本次考试或职称答辩结束30个工作日内,电子票据信息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报名人的报名注册手机。请报名人访问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机构办事-票据管理-电子票据查验,根据短信提示输入交款人、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校验码并获取随机码,点击查验后自行下载、打印财政电子票据(详见附件: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流程图)。
问:未收到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如何解决?
答:本次考试或职称答辩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报名人,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或职称评审专业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报名人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问:收到电子票据信息后,有没有下载打印的限期?
答:收到电子票据信息后,可以随时打印电子票据,没有限期。
问:为什么同一项考试有的人收到了信息,有的人没有收到?
答:因电子票据是逐一进行开具并推送,报名人数较多的考试,每个报名人收到电子票据信息的时间会有不同。
问:不想要电子票据,能给开纸质票据吗?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京财综 [2019]191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综[2019] 530号)精神,人事考试及职称评审收费启用电子票据后,不能换开纸质票据。
问:电子票据能作为报销凭据吗?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有关事宜的通知》(京财综[2019]97号)规定,电子票据可作为报销入账凭据。
问:电子票据能开单位抬头吗?
答:不能,只能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