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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09年社会工作者考试1月5日开始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9-03-16 16:46:00
关于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8〕4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事局、民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80号),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应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报考人员,到省职改办(委托省人事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考生须办理中国工商银行或招商银行网上支付卡)。
  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林区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报考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通过标记,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见市州安排)。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三)报名点的选择
  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名点时,可自愿就近选择。武汉城区有省直和武汉市两个报名点:省直报名点在武昌(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1号楼),武汉市报名点在汉口(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元月5日9:00—元月15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9:00—元月16日16:00(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9:00—元月17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9年6月8日—6月12日。
  (五)考试时间:
  2009年6月13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09年6月14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
  各地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按滚动考试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考试类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38.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试

2.助理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3、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七、考点设置
  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区。
  八、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正在报批中,为不影响考试工作正常进行,在收费标准批准前,考试报名费暂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68元/科·人,其它科目62元/科·人(申报标准)收取,待收费标准正式批复后多退少补。
  各地人事、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民政厅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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