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考函[2008]47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8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3、14日举行。考务工作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山西省民政厅负责。考试考点全部安排在省城太原。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
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考试有关安排
6月13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照片),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由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省城以外的报考人员将《资格考试报名表》及“报考材料”报送所在地市民政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尔后由各市民政局将有关“报考材料”统一汇总报送省民政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办理报名交费手续;省直有关厅局、中央直属驻并单位及太原市的报考人员由单位或个人持相关材料到省民政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2、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报考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从业证明材料。
3、各市民政局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4、报名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11日--3月11;各市民政局现场资格审查及省直有关厅局、中央直属驻并单位及太原市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3月16日--20日;省民政厅对各市民政局汇总的报考人员复审交费时间:3月25日--27日。
5、《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周(即6月8日)开始由考生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助打印,不再另发。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78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助理社会工作师每人考务费105元;社会工作师报三科的考生每人150元;报二科(只考客观科目)的考生每人105元,报二科(其中含一科主观科目)的考生每人105元;报一科(只考客观科目)的考生每人50元,报一科(只考主观科目)的每人60元。考试大收集整理
二○○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