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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德2009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建德从速人才网 2009-02-03 00:00:00
建人字[2009]19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杭人考[200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3日至1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3日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报名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9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四、获得职业水平证书的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24日至3月11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link.233.com/27155)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3月10日至12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环城北路68号)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市人才服务中心将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填写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4)后,一并于3月16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4月1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0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27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4个科目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国家12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按每人每科55元(含上交国家18元)收取,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前培训。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今年将继续举办考前培训班,详见杭州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九、成绩公布。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培训考试网或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受社会关注,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交费通知单、工作年限证明、考试报名登记表、考试报名汇总表

建德市人事局
  二○○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