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始边缘化到本土中心化
社会工作在欧美是一个较为成熟的学科和专业技术工作领域,传入我国的时间并不很长,所以,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和一门专业职业还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作为一门操作性的人文社科技术,人们对它缺乏深入的了解并产生认识上的偏误。除去众所周知的新学科宣传、解释不够等因素外,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它从一开始就被边缘化了。这种边缘化内涵包括,社会工作组织载体的边缘化、对社会工作专业对象和核心精神理解上的狭窄性、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后滞性、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偏低,总之,现代社工不仅难以主导既有的传统社会工作组织和领域,也没有开辟出新的工作领域,处于一种悬隔状态。
组织载体的边缘化
第一,从事社会工作的组织几乎完全是政府行政并且占主导地位,这就是社会工作组织载体的国家化,是最大的边缘化。这种边缘化具有一定程度的排斥力量,表现为政治化资源垄断的强力,使中国主要社会事业都笼罩在政府的网络控制之下,在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仍然体现着国家高于社会的基调,尽管不断强调从单位人到社区人和培育社会自治组织,但是,中国社会改革的特点仍然呈现出“单位社会”1 “街道社区”2 和“官民二重性社团” 3的特点,即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它对社会工作的限制就表现在尽管作为一个学科或一个名词。社会工作是新的,但是在现实中它的主要工作项目、组织设置和职能岗位都已经存在于现有的政府行政体制之中,也就是说它的权力已经由政府执掌,作为社会工作的主体,政府已经占据主要地位,而社会工作的其他主体处于配合和配角的地位。尽管强调政府职能的社会化转移,但这个进程仍然很缓慢,社会工作还处于隔岸观潮的状态。而要想争取更大的作为不仅必须取得公务员的资格才能进入相关组织,还必须按照传统的政府福利行政规定开展工作,且不说这些部门人员定岗定编的排斥和非社会工作专业认可制度。这种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路径依赖,排斥着专业社会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工作质量的提高。如果这种状况不改变,我们的社会工作只能在“政府社会工作”上做文章。
第二,作为社会工作载体的非政府非营利部门组织资源缺乏,致使社会工作边缘化。尽管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数量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发展的实力薄弱,竞争力不强,受正式制度的规制较大。从官办和民办组织对比看,前者占有巨大的社会资源,民间非营利组织势力和实力十分弱小,承担社会福利工作的能力有限,开展各种社会工作的非营利组织本身首先就没有解决自身运行所必需的重要支撑资源,在现实中必定遭遇到志愿失灵和志愿受挫的困扰。社会工作的开展需要物质资源作为基础资源支撑,这种资源来源于政府、企业或社会捐赠。中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与管理采取的是政府直接行为和一定的政策规定,作为从事社会工作的政府机构和官办社团的财力获取来源于政府直接拨款,干部等同于公务员,由政府直接任免,这些保证了意识形态的一致性和民间组织对国家的外部性的消解,因而始终能够得到政府的重点支持。与之相比,民间社会工作组织就不具有这一优势,并处于被排挤的境况,在寻求政府资源支持的方式、途径和能力方面都不理想,难于同政府所属的组织开展竞争。而同政府其他部门相比,即便是从事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的政府部门或官办社团在政府各部门中也处于比较弱的地位。另一方面,从事社会工作的组织远没有在市场中同企业建立起有机的联接,对如何获取市场化的公益资源还很不熟悉,组织效率低下的状况不仅经常发生,而且由于组织的自律和社会法律监督的缺失,这种运作往往会发生组织“目标置换”4现象,脱离或偏离了社会工作的价值目标,使社会工作难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