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被定义为根据一定的社会价值开展的助人活动,社会工作的对象被锁定在救济和救助领域。本文认为,按照社会工作的价值原理,根据对社会工作对象核心性的理解,社会工作可分为三个对象层次:以弱势群体为中心的基本层次、以社会公益服务业为中心的专业技术层次、以高质量的人文社科技术服务为中心的扩展层次。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主要处于第一层次。尽管三个层次不同,但他们都具有一个核心即社会工作的人本价值核心观,三者距离这种核心精神的远近不同,但只要是符合社会工作公正、助人的原则的事业,都应当是社会工作开展行动的合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