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模式的非营利组织为社会工作提供载体
社会工作与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形影相随,社会公益组织不仅是实施社会工作的组织载体,也是社会工作的社会价值基础。社会工作内容只有同社会公益组织的类型和模式相匹配才能体现现代社会工作的优越性,这是社会工作理性选择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领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非营利组织形成了与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关系变化紧紧相连的具有中国特点的四种模式:
“草根内生模式”指中国社会内部自发形成的民间自治组织,同西方社会的自治组织的生成过程相似,是改革开放后受强化效率机制的市场经济力量推动产生的组织,具体指民间自治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最符合西方概念定义的非营利组织。
“行政举办模式”指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内的官办非营利组织,具体指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内的社会事业单位,是最不符合西方概念定义的非营利组织,但目前,其地位、功能和实力占据绝对优势,是今后社会领域行政改革的主要对象。
“脱壳衍生模式”指按照组织社会化和制度规定的社会期待,由政府力量推动的从原来政府行政体制内逐渐脱离出来的一种组织生成形式,它经历了中国特有的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如学术性学会,在今后的变化中,这种模式生成的组织会占据很大部分。
“外化移植模式”指几乎直接吸收西方社会的组织模式而存在的非营利组织形式,是中国社会外部(西方社会)制度化压力的产物。
以上四种模式的形成是源于“政企分开”、“剥离企业办社会”、“政社分开及社团改革”和“社会事业单位改革”过程。这些“连续不断的社会事件”是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选择以来在政府——企业——社会三元框架下社会结构变化的组织与制度创新的过程。政企分开——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分离,以企业组织为代表的市场力量的独立;剥离企业办社会——是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分离;上述二者都是在市场经济内在的客观规律驱动下的分离,初始动因是效率。政社分开及社团改革——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又一次分离,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之上的行政效率和民主机制,促成了民间组织的兴起。社会事业单位改革——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二次分离,来源于政府效率和社会效益的要求。总之,这个逻辑展开以“分离”为主线,以效率为原则,即企业以经济效率、政府以行政效率、社会公益组织以社会效率为标准。但促使分离的作用因素和分离的领域在次序上却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内生性不相同,即运作逻辑不同,体现的是政府力量的外部推动。社会领域同政治领域两次分离的特点说明政治力量的作用还很大。正因如此,对社会工作新领域的探讨必须采取本土化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