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的规定
1、夫妻关系。
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方面内容。
(1)夫妻人身关系:独立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
(2)夫妻财产关系: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
法定财产制中,在没有约定的条件下适用,是共同财产制和个人特有财产制相结合。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归夫妻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
(3)夫妻相互扶养的权利与义务。
2、亲子关系。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4个方面):抚养,教育,保护,管教。
(2)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
3、祖孙、兄弟姐妹关系。
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第二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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