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低保对象资格
3个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
(2)城乡低保的申请与审核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由社区代理。
(3)低保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低保审核审批办法》将家庭经济状况界定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
(4)低保申请的民主评议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居委会协助下,以社区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5)低保申请的审核审批以及低保金发放
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低保金应按月发放,每月10号前发放到户。
(6)低保动态管理
《低保审核审批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人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
二、医疗救助政策法规
(1)医疗救助对象
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医疗救助形式与救助标准
一是对救助对象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是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三、教育救助政策
(1)教育救助对象
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持有城乡低保证和农村特困救助证家庭的子女、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救助
(2)教育救助的形式、标准与申请方式
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救助;
教育救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定、公布;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四、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
(1)住房救助的对象、方式与标准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2)住房救助申请
五、司法救助政策法规
(1)国家司法救助对象;
(2)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标准和程序
救助方式: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
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36个月工资总额之内。
救助金额: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呀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
(4)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告知、申请、审批、发放程序。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
(1)救助对象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具体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2)救助形式及内容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习题练习:
1、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可以确定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主体是()【2019】
A.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B.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C.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D.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2019】
A. 总收入
B. 可支配收入
C. 纯收入
D. 人均收入
3、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下列人员中,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是( )。【2018】
A.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B.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
C.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牟以上(含3年)的宗教教职人员
D.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2年以上(含2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3、老李是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因患病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影响了家庭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老李应当向( )提出贫困资助申请。【2018】
A.村民委员会
B.村民代表会议
C.乡镇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