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有效督导的条件及要素
一、督导方式具有结构性
1、常用结构模式
(1)个别督导模式
一个督导者和一个被督导者处于一对一的关系中。
(2)个案咨询
这种制度包括一名或多名工作人员和一名被咨询者,的是为增进工作人员的学习,或是要求被咨询者的协助。
(3)三是小组督导
这种模式包含一个督导者和一组被督导者,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个别督导模式的延伸。
(4)同事督导
此方式没有特定的督导者,所有组员都平等地参与其中。
(5)协力督导
这种模式由同事小组模式发展而来,由两名负责同性质工作的员工互相督导
(6)团队督导。在机构中,督导议程由成员事先决定,而对事项的决议则是通过同事互动方式实现的
2、督导方式的结构性体现
(1)组织科层性;
(2)行业监管的程序性要求;
(3)督导过程性;
(4)临床治疗现场的结构性介入。
二、督导进行要持续定期
1、督导者需要跟踪被督导者的工作过程,定期开展督导,及时了解被督导者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督导需求;
2、及时在行政、教育、情绪管理等方面提供综合性知识、服务经验、专业态度和实践技术。
三、督导者的态度须保持前后一致
真诚、坦诚对待被督导者意味着督导者必须持守前后一致、表里一致的工作原则。
四、个案导向
1、主要是指督导者应向被督导者提供个案工作方法的咨询与实务技巧的示范,提升被督导者个案工作的实务能力。
2、首要督导目标
(1)关注工作任务的完成与否;
(2)服务对象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
(3)督导者的责任就是帮助被督导者向服务对象提供最恰当的个案服务。
五、评估检讨
1、督导效果
(1)生产力增加;下属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2)服务质量控制;指导下属满足了受助者的需求,实施服务。
(3)士气的提升;提高其下属的士气和工作的满足感、对机构的归属感的功能。
(4)教育过程;督导者改善自己和属下员工有关工作知识、工作技巧水平以及个人适应性的工作。
2、督导者绩效的评估准则
(1)制定社会工作者行为守则或社会工作者工作程序手册,使社会工作者知道他该如何去做。
(2)制定合理的工作绩效标准;
(3)为社会工作者创造一个有利的工作环境;
(4)能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