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的主客体都是人,因此,如果说社会工作的前提之一是需要确立一种合理的价值观念,那么这其中必然包括关于“人”的理念和对“人性”的理解。在社会工作过程中,我们需要抵制的是以下的“人性”观念: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第一,“人性”的自然生理假设。不可否认,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人的历史本身包含着生物进化的过程。但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却是其社会性。我们承认人的自然生物属性并不是把它作为人之为人的根本。而这种“人性”的自然假设往往借着所谓“科学的发现”,比如有人从基因的活动特征来证明“人性”的自私性是自然使然。在这种人性假设中,人们的社会行为也要服从于生物学的规律,即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来源:考试大
社会工作的主要对象往往是那些社会弱势者,如果人们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立场出发,他们是要被“淘汰”的群体,这显然是极端错误的观点。
第二,经济人的“人性”假设。从这种假设出发,有人认为人的一切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按照这种观点,人性都是自私的,尽管他们并不否认人的行为需要由道德等社会规范加以约束,但规范最终是保证个人利益不受侵犯。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这种人性观与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也是背道而驰的。如果人们一切的行为都是为了自己,那么就不会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
除此之外,我们平常听到最多的是社会工作的“宗教人”人性假设。的确,从社会工作的历史发展看,宗教的人性假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现代化的袪魅机制使得宗教的社会作用越来越小,而且,科学的社会观的确立越来越打破过去人们赋予人性的不合实际的看法。我们看到,“宗教人”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社会规范的伦理道德意义。而道德角度的人性具有了“文明”和“文化”的意义,人不再是纯粹的“生物人”,人具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体身份。来源:www.examda.com
总之,社会工作中的“人性”假设必须是社会性的人性观念,即把人性看做是一种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世界上每一层次的物质运动过程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不能把物理、化学和生物运动的规律直接运用到社会运动过程中来。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们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各种规律并达到更高的自觉程度。如果社会的人还仅仅服从于生物进化的规律,那是社会不文明、不进步的表现。社会工作实际上是人们对人性、对社会本质有了进一步深刻认识的体现,这种体悟能够使人们在进行社会工作时,更加认识到它的价值和意义。考试大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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