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社工岗位的工作,目前社工的现状类型是什么呢?目前残障社工是一个什么角色呢?以及残障社工应该如何定位呢?引起了我的探索。
一、在目前深圳社工工作岗位形式有以下几种。
1、外派型。像一些教育社工、残障社工、医务社工,他们的工作岗位大部分是以用人单位岗位为一个点,从机构派出,在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以配合用人单位而从事相关的专业工作。这种类型的社工,单位比较容易管理,有资源优势,比较容易得到资源的支持。但是这种类型的社工专业性的发展容易受到单位的约束,专业的自由性比较小。
2、机构行政型。主要是以服务或者是从事行政性、管理性工作为主的社工。其工作岗位大部分在本机构内,不外派。优势是从事的工作方向性比较明确,但是很少能获得一线社工的实务操作知识,一般这种形式适合在一线工作了段时间后再来做行政,因为有一线社工的实务经验,比较懂得如何去管理社工这个团队,更好地做好或者起到社工行政的作用.
3、专项团队服务项目型。从事专项服务项目的开拓,以及提供专业的团队服务。如目前社联的“阳光家庭”、深圳慈善公益网的“小组社工坊”、盐田社工服务社的青少年服务团队等。这种类型的社工,其中要工作得比较有针对性,更易于开展专业的工作,服务对象明确,专业工作的绩效也更清楚。但是这种类型的资源获得方面就比较少,工作的开展会有一定的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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