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损害理论和社会重建理论
社会损害理论着重讨论的是,有时老年人一些正常的情绪反应会被他人视为病兆而作出过分的反应,从而对老人的自我认知带来损害。例如,因患老年病而健康受损的老人,询问子女自己是否应该搬过去与其同住。这种询问就很可能被子女视为老人无能力再作处任何决定的表现,从此凡事处处为老人作决定。这种关心久而久之就会对老人产生一种消极暗示,让老人觉得自己的确缺乏能力而把一切决定权都交给子女。也就是说,接受消极标志的老人随后会进入消极和依赖的地位,丧失原先的独立自主能力。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案例表明,对老年人的过分关心导致老年人认为自己无用的错误认知,从而对老年人的身心带来损害。这一理论对老年社会工作者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它至少告诉我们,有些所谓的老人问题大多是被标定的结果,也是老年人自己受消极暗示所产生的连锁反应,因此,在帮助老年人的过程中,不仅要切实地帮助老人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也需要协助老人增强信心和提升能力。
社会重建理论就是意在改变老年人生存的客观环境以帮助老年人重建自信心。社会重建理论的基本模式是:第一阶段:让老人了解到社会上现存的对老年人之偏见及错误观念。第二阶段:改善老年人的客观环境,通过提倡政府资助的服务来解决老年人的住房、医疗、贫困等问题。第三阶段:鼓励老人的自我计划、自我决定,增强老人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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