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协助老年人度过角色转换时期,适应退休后的新的社会角色。协助健康而且有才干的老年人获得更多的生活自决的机会,使他们独立地选择他们所追求的生活,较持久地保持他们对生活和工作的兴趣,参与国家建设,贡献于社会。引导老人群体,治疗社会不适症,并协助他们发展一支由老人及其家属组成的老人支持者队伍,改变社会、政府对老人的态度,从而影响政府决策,在财政上支持保健社会服务。
(5)调动社会资源,协助解决因丧失工作和长期患病而引起的经济贫困问题。
(6)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和机构两种形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咨询和教育服务,开设专供老人活动的场所。
(7)采用个案和群体的工作方法,协助老人面对死亡,即与他们共同探讨死亡的生理问题,宗教问题和哲学问题,使他们尽情倾吐对死亡的恐惧情绪。为临终老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协助老人接受死亡,而不致孤独地、恐惧地结束生命。
(8)社会工作者召集志愿工作者,实施训练计划,在红十字会、福利和社会机构中指导志愿者从事各种代理工作,解释服务的需要、发展计划等。志愿者工作包括购物、家教,为医院及其他机构的病人举办娱乐活动,以及提供各种专业与半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