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法规与政策
1.发展社区服务的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发展城市社区服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依据和总体方针,社区服务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部分,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一道,都要始终坚持这一方针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方向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这一要求指明了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方向,是我们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根本宗旨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路径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要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这里强调了社区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这是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重要途径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基本任务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这是构建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
2.发展社区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共产党人宗旨的体现。它要求把解决社区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物质文化需求作为社区服务的首要任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把不断满足绝大多数社区居民普遍而又迫切的需要作为拓展社区服务的工作重点,力求施惠于绝大多数社区成员
坚持社会化
这是开辟服务资源的要求。它要求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投资的方式,形成社区服务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其中政府要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集体和个人要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
这是指导社区服务发展的方法。它要求要区分社区服务的不同类别和不同地区,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和扶持方式。这是因为社区服务内容繁多,性质各异而且我国的情况千差万别,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如果不加区别,采取相同的扶持政策和方式,既不科学,也不可行
3.社区服务的主体
政府
在我国,自有明确意义的社区服务产生以来,政府就是社区服务的主体。现在,政府仍然是社区服务的重要主体之一。它不仅要提供社区公共服务,而且要对社区服务的整体发展发挥倡导、引导、组织和协调的作用。因此,政府当前仍然是社区服务的首要主体
社区居委会
自社区服务产生以来,社区居委会始终是社区服务的主体,是社区服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它的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社区公共服务
(2)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
(3)为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提供平台
社区民间组织
社区民间组织是社区服务的一个新的主体,一支新生的力量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
驻社区单位
驻社区单位是社区的重要成员之一,与社区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有的社区本身就是单位的生活区,社区居民在单位工作生产,回到社区居住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为居民们提供好社区服务,使社区居民生活好、休息好,有利于居民更好地投入工作
有的社区与单位只是共驻关系,但是,驻社区单位能够利用自己的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可以使二者的关系更密切,有利于为生产和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
企业
企业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方便的、商业性质的服务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配送平台帮助社区内中小企业,实现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社区商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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