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法规与政策
一、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他残疾。
法律依据
-- 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
一、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一)康复权
----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教育权
----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
(三)劳动权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四)精神文化生活权
---- 国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努力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五)社会福利权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六)环境友好权
----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采取无障碍措施
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
(一)加强立法,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加强残疾人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用法律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