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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笔记:第十章第1节

来源:233网校 2017-04-25 09:56:00

第一节 社会团体管理法规与政策

一、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二、 社会团体的管理

三、 社会团体的终止

一、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一)免予社团登记的团体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团体

国务院机构编制内免予登记的团体

单位内部的团体

(二) 成立社会团体的条件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员数量。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必要的资产和经费。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登记管辖

1.全国性社会团体-----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

2.地方性社会团体-----地方政府登记管理机关

3.跨行政区域社团-----共同上级政府登记管理机关

(四)登记程序: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3、审批筹备申请。(60日内决定)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6个月内)

5、申请成立登记。

6、审查登记申请。 (30日内决定)

7、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60日内)

8、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0日内)

其中:不予批准社团筹备的法定情形---

1、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社会团体章程应包含的主要事项:

1、名称、住所;

2、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3、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4、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5、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6、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7、章程的修改程序;

8、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9、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

1、名称。

2、住所。

3、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4、法定代表人。

5、活动资金。

6、业务主管单位。

二、社会团体的管理

(一)登记事项的管理

1.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

程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

注意事项:

(1)不具备法人资格

(2)社团不得向分支机构收费

(3)分支机构不能在分支

(4)依章程、宗旨活动

(5)注销复核程序

(二)财务制度

(三)税收政策

(四)年检制度

3月31日报业务主管单位

5月31日报登记管理机关

三、社会团体的终止

注销与撤销

依法撤销的情形:

(1)骗取登记

(2)一年未开展活动

(3)有违反社团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由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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