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一、工资
(一)工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二)工资支付
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三)最低工资保障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支付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含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参考因素:生活费//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 //就业状况//区域经济
2.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
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方案
省政府批准
7日内公报
10日内上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3.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两年调整一次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1、最高工时标准
日最长工时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周最长工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不受限制)-----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公共设施设备抢修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休假
休假是劳动者的带薪休息时间,我国的法定休假有:
法定节日 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其他。
年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婚丧假 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