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的督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的情形
(1)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2)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4)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5)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6)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向本级人民政府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的事项
(1)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
(2)转送、督办情况以及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
(3)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