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社会工作概述
一、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定义
1、青少年年龄划分
什么是青少年?海内外对此意见纷纭。国内的《现代汉语大辞典》(1993年出版)对“青少年”这个条目的注释是:青年和少年,年轻的男女;台湾的《张氏心理学辞典》(1991年出版)对“青少年期”的注释是:由青春期开始到身心渐臻成熟的发展时期,女性自12岁至21岁之间,男性约13岁至22岁之间,儿童后期到成年期之间的大约十年时间称为青少年期。
根据上述章节提及的心理学家(如E.克瑞克森)划定的人生心理发展阶段,以及根据国内和国外的有关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本书倾向于将青少年期视为从儿童晚期向青年期转变的一个过渡阶段,倘若一定要从年龄上加以划分的话,我们不妨把进入儿童晚年的12岁视作青少年的起始年龄,把法律上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社会责任的年龄——18岁,视作青少年的终止年龄。当然,因各地的文化和环境的差异,这个年龄界线也可以延伸至22岁。但无论怎样划分,这一年龄的活动主体和儿童或青年相比较,身心发展、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动机需求、活动空间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面向儿童和青年的社会工作服务与面向青少年的服务,显然有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侧重点。
2、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基本定义
所谓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是指在专业的价值观指导下,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动机需求、兴趣爱好,社会工作者充分运用专业的理论、方法和技巧,以帮助青少年解决问题,克服克服困难,恢复功能和获得全面发展的一种服务活动和服务过程。这个定义告诉我们:
(1)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需要坚持社会工作的价值观。青少年期是人生的“多事之秋”,“反叛”、要求独立以及不断面临着“心理断乳”而带来的震荡,是这一时期青少年身心发展和社会成长的主要状态。爱出风头、标新立异、唯我独尊等等,也是许多问题青少年的主要行为特征。因此,要做好青少年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就更加需要运用和秉持接纳、不批判、尊重、保密、个别化和当事人自决等的社会工作价值原则了。
(2)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需要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采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做青少年工作当然也需要说教和灌输,但是基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行为特点,通过精心设计和安排,采用融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于其中的个别辅导、角色扮演、小组游戏、技巧训练、集体活动,等等,对青少年的启发、帮助和促进,效果就可能更加突出和理想。
(3)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需要从具体的事情做起。做青少年工作当然也要教导青少年要树立远大的理想,但是远大理想不是空中楼阁,它的确立和青少年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以及青少年的每一个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在青少年期,人生面临着许多困扰、迷惑甚至危机,而青少年社会工作就是要从解决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着手,帮助青少年学习和掌握克服困难的方法,逐步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人生目标,推动青少年努力把自已塑造成一个对社会、对国家、对他人的有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