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社会工作概述
一、妇女社会工作的定义
关于妇女社会工作的定义,目前国内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众说纷纭,有的从最广泛的层面上来界定妇女社会工作,认为吸引妇女参加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等各方面生活,逐步达到男女平等的工作就是妇女社会工作;也有从狭义的角度去定义妇女社会工作,认为妇女社会工作就是帮助陷入困境的妇女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工作。本书比较赞同朱东武在《社会工作概论》一书第十二章“妇女社会工作”中所论及的观点,认为所谓的妇女社会工作就是针对妇女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在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中遭遇到的群体性或个体性问题而开展的社会服务性工作。它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为妇女的全面发展和为妇女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
这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区分了专业妇女社会工作和中国传统妇女工作的不同:
1、专业妇女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上强调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尊重、接纳、非批判、个别化以及为服务对象保守秘密与让服务对象自决,强调助人者与受助者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强调专业服务过程中助人自助的原则。而中国传统的妇女工作则普遍地把妇女工作机构视作为服务对象的代言人、“娘家人”,在这种价值意识下指导下,显然,传统的妇女工作及其机构与服务对象是一种不平等的上下级关系。
2、专业妇女社会工作更多的是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包括解决困难、找寻资源、处理问题、恢复功能、挖掘潜能和促进发展,其工作的着眼点在于人本身。而中国传统妇女工作的大量活动主要都是围绕着国家的政治形势而布署,或者为了完成某项政治任务而开展,具有十分明显的行政色彩和过于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
3、专业妇女社会工作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套专业理论和方法,而中国传统妇女工作虽然在长时间的活动推展中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但是至今仍然缺乏概念提炼和理论总结。
4、专业妇女社会工作的工作者通常都接受过诸如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的训练,而从事中国传统妇女工作的人员一般缺乏有关助人的专业背景。
正因为有上述差异的存在,致使中国传统妇女工作在开展具体活动时,在内容的针对性、对象的参与性和结果的有效性等许多方面都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