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工作理论
一、角色和互动理论
在社会学中,角色指与一定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相联系的被期望的行为。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会基于一种地位和身份,按照一定期望,选择一定行为模式去履行角色。社会角色是社会互动的重要依据和标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就该有什么样的行为。通常,个人在行使自己的角色时,会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
1、个人经验、能力、人格的影响。这是影响角色行使的重要的因素之一。对于一个还没有做过父亲的人而言,他很难想象父亲这个角色在行为时应该注意的是什么。个人既往经历过的事情对个人扮演角色起到一定的作用。而对于一个能力较强的人来说,他可以通过同他人的互动,学习到如何以适当的角色同他人交往。个人人格的特点也同样会影响到角色的行使,例如一个个性内向的人,如果要他在晚会上担任主持的角色的话,无疑会是一项艰巨的挑战。
2、自我参与的程度。一般而言,自我参与的程度会影响到角色行使的认真程度。自我参与的程度越深,自我投入越多,角色行使越加认真,反之,自我参与的程度较浅,自我投入较少,角色行使的程度也就越加随意。一个在家庭中认真承担职责的父亲和一个认为家庭生活无聊至极的父亲,两者对于家庭生活的参与程度并不相同,因此,他们对于父亲这个角色的行使也就存在不同,前者可能会是一个勤奋、负责的父亲,而后者可能则是一个在家庭中得过且过的父亲。
3、行使角色所占据的时间长短。行使角色占据的时间越长,角色对之投入的精力和时间相对较多,角色行使会较为认真、用心,反之,行使角色占据的时间较短,角色则会较为随便。
每一个人在社会里不仅只是扮演一种角色,而是根据情境以及互动对象的不同,扮演多种不同的角色,如一个人在家庭中可以是和蔼的父亲,温柔的丈夫,孝顺的儿子,在工作单位中则是有威望的领导,会办事的得力下属,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又是一个可以让人信赖的老友。这些角色彼此之间不能混淆,否则就会增添他人的困扰。如果用领导的角色和自己的家人打交道,时时要求家人听从自己的要求,对家人的一切指手画脚,无疑会引起家人反感,最终引发矛盾或冲突。如果一个人无法掌握在何种情境下该扮演何种角色,或者碰到特定的他人应该用何种角色回应的时候,紧张、压力乃至问题就会产生。
角色紧张是实际生活中行使角色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它指的是,同一个时间里对于一个角色的扮演者或者是角色来说,有太多而且不同(或者根本上是冲突或相反)的期待和需求,而角色的行使者无法完成这些期待和需求,从而产生心理上的压力。
可以将造成角色紧张与压力的因素归纳为六点(宋镇照,1997):
(1)教化的不足或者准备不足。有些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妇在家庭生活的适应上常常会出现各种问题,例如无法在家里进行有效沟通;不能达到自已的要求时,会采取单身时采用的方式予以抵抗而不顾对方的感受;仍然保持单身时的生活方式或行为方式而不愿意遵守新的家庭的时间安排和生活方式,等等。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当事人对于自己成为两人世界中的一员及未来家庭生活的准备不足和事先的教化不够,他/她没有清醒地意识到结婚意味着角色的转变,他们不再是原来的单身身份,而成为一个必须在家庭里承担相应职责和义务同时又要兼顾对方感受的夫妇。因此,在热恋的青年成为年轻夫妇之前,社会(例如通过新婚学校)及家长应该向他们说明家庭及夫妇生活同以前生活的不同之处,教导他们了解夫妇生活中必须注意的要点,这样才会有助于当事人实现角色的转变,较快地适应新的个人角色。
(2)角色转变。在角色的转变过程中,个人因为已经熟悉原来角色的规范与要求,而对新的角色存在一定的疏离,产生冲突。上面所举的例子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3)角色冲突。角色冲突有三类,第一类是角色间的冲突,多个不相容角色之间无法协调,比如父亲需要同孩子保持亲密的关系和较长时间的相处,但是父亲因为在单位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位,无法同孩子经常在一起,这样,父亲的角色同领导的角色就存在冲突;第二类是角色内冲突,对同一个角色有几个不相容的期待,如妻子对丈夫的要求很高,希望丈夫在家里把家务料理得妥妥贴贴,在外面又可以挣大钱,可以让妻子在别人面前感到颜面有光,但是丈夫知道自己的能力水平一般,很难家庭内外样样出色,这样,双方在丈夫这个角色的期待上就存在矛盾;第三类是角色与人格冲突,或者是角色人格与真正人格相冲突,角色的行为规范要求与本人真正的人格特质相冲突,如丈夫的要求做事果断,敢于承担责任,但实际上个人的性格却十分依赖,这样,性格与丈夫的角色之间产生冲突。
(4)当要求不一致的时候,双重标准是关键因素。如在有的家庭里,妻子要求丈夫多忍耐,吃亏是福,而自己却处处不肯让步,时时想占便宜,甚至不愿付出只想索取。如此一来,家中的孩子在这个问题上便无所适从了。
(5)当社会变迁的速度太快的时候,容易产生社会脱序的迷乱现象,致使规范要求模糊不清,影响到角色行为的表现。
(6)介于两个不同文化系统下或者两个不同社会团体边缘的边缘人,如妻子来自社会的上层,而丈夫却出身社会的底层,等等。
角色行使除了受不同角色定义规范的影响之外,还受到个人对情境定义的影响。所谓的情境定义是指个人对于一连串外在环境的解释与评估,它的目的是在于帮助个人选择一个较为恰当的反应与行为,以对应于其所面临的情境。情境定义是一种过程,是个人对其所处情境的解释、了解与评估的反应。情境定义不同,个人的反应与行为也会有所区别。依照情境定义的观点,个人角色是由一组特定社会行为模式所界定。如妻子这个角色是通过在家中遵循相应规范、承担妻子职责等行为来界定的。就每一个情境而言,都有适合于这个情境的一组行为模式,所以,个人在互动的场合中,会尽量制造最合适的情境行为要求,以得到互动对象的接纳。如果个人不能够依照这个情境的行为模式行动,问题就会产生。如妻子不能完成妻子的任务,父亲不能很好地履行父亲的责任,这都是不符合情境要求的行为。因此,家庭社会工作者应该对情境加以评估,发现影响角色行使的因素,并尽量减少不利因素的作用。
在将角色和互动理论适用在家庭社会工作的时候,工作员需要了解当事人对角色的定义如何,角色行使过程中的冲突是什么,问题在那里,角色行动的具体情境如何,帮助当事人更好地适应自我的角色,完成角色的任务。
二、家庭发展理论
黑尔(Hill)指出:“家庭因为家庭成员对家庭的生理、心理、社会需求,与来自社会的期待和环境的因素,促使家庭在不同阶段有所改变”(周月清,2001);因此其提出“家庭发展”的三个重要现象:1、家庭发展是一个组织的与互动的现象;2、它强调家庭生涯中家庭行为的相互与延续关系;3、确认“发展”是改变的来源,包括有功能性改变上的要求,及生活压力的发生。
家庭发展理论主要建立在以下四个假设之上(Doherty,1989):
1、人们是行动者(actor),也是反应者(reactor)。
2、家庭成员的增加与减少是互动的重要变项。
3、家人在同一处所的互动,不同于家人在不同处的互动。
4、转衔(transition)事件(急速的改变),会对家庭结构带来改变。
家庭生涯的发展阶段如同个人的生涯发展一样(Erikson,1963),Duvall早在1950年代就将家庭分成八个阶段(见表四);同时家庭的发展阶段和个人发展阶段一样,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和需求。对家庭生涯发展阶段的了解有助于家庭工作者从事家庭评量(family assessment),以确认家庭在何种生涯发展阶段的压力,尤其针对那些非传统的家庭(如单亲家庭),有助于了解个案家庭是处在何种家庭阶段,以及预测个案家庭可能有的任务和角色压力(周月清,2001)。
对那些有障碍子女尤其是重度无法生活自立的障碍子女的家庭而言,家庭始终处在子女的养育期,特别是对社会福利制度落后的国家,家庭始终停留在第二个发展阶段(育儿期),而走不下去,父母永远扮演照顾子女的角色,片刻也不休息,直到障碍子女或是父母终老至死。这种家庭的生命周期及其家庭要完成的任务,与一般常态发展的家庭差异极大。根据家庭发展理论,障碍者家庭的需求可称为是“特殊性需求”,因其不是在家庭正常发展下及在期待中发展的一般性需求,因此对这些有特殊性需求的家庭介入,就必须根据其特殊性的发展需求;而这也就是当我们与一般家庭比较时,障碍者家庭之所以为弱势家庭的原因,即它需要社会福利系统的介入,协助其能满足家庭发展阶段任务的达成。
三、系统理论
社会工作者平克斯(Pincus)与米纳汉(Minahan)在概括社会工作实务过程的要素中,提出了“四个基本系统”的理论,指出社会工作过程是社会工作者运用各种知识与资源,与各要素系统共同努力,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工作达到工作目标的改变过程。
“四个基本系统”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实务工作的参考架构,这四个系统是:
1、改变媒介系统
所谓改变媒介系统是指受雇于公立、志愿、非赢利机构、组织、社区中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与服务对象有关的具有不同专长的专业人士。他们是案主改变的媒介,又是改变努力的主要行动者,是专业的助人者。
2、案主系统
所谓案主系统是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工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案主系统可以是个人家庭、团体、组织或社区。他们可以是“现有的案主”,也可能表现为‘潜在的案主“,因此,辩清案主系统及类型,是社会工作服务展开的第一步。
3、目标系统
为了达到改变案主系统的目的所需要改变和影响的系统就是目标系统,在确认了案主系统后,社会工作者紧接着的任务就是要与案主系统一起工作,确定目标系统——为达到改变目的所要被改变与影响的系统。比如,一群妇女(案主系统)向妇联和社会工作者(改变媒介系统)求助,诉说她们常在家里被丈夫虐待,经调查,这些施虐者是具有各种各样的职业背景和文化背景的人所组成(目标系统),于是,社会工作者邀请医务人员、警方、法院工作人员甚至新闻单位(行动系统)一起出面处理这些事情。通常情况下,目标系统大于案主系统,而且具有时效性。
4、行动系统
行动系统是指那些与社会工作者一起工作,实现改变目标的人。诚如上所举的例子,行动系统就是与社会工作者一起进行改变努力的系统,系统中的所有人士是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的同盟军。
基本系统理论对家庭社会工作来说,意味着开展工作需要调动家庭内外的各种资源,受虐妇女的改变和家庭问题的解决也是家庭内外各种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
另外一个社会工作者Doherry在针对系统理论运用在家庭社会工作实务时,提出了以下家庭系统理论的假设(Doherry,1989):
(1)家庭关系是人们心理健康与个人是否病态的主要影响因素。
(2)家庭互动的模式,可以代代相传。
(3)家庭健康与否,是建立在家庭的向心力及个别家庭成员是否被尊重的平衡点上(即两者皆要被重视)。
(4)家庭有否弹性,是家庭功能达成的关键;即家庭越有弹性(可塑性),就越能协助家庭有良好功能。
(5)家庭互动的分析,需要从家庭的三角关系来探讨(婚姻与亲子)。
(6)个人的问题,经常与其家庭的互动模式和家庭价值观有关。
(7)小小系统的改变,都有可能引起主要系统的改变。
(8)实务工作者介入到家庭,即成为家庭的新系统。
实务工作者视家庭为一个系统,也就是把家庭看作是由个人组成的一个小的社会系统,负责个别家庭成员的社会化、亲密关系、规则学习(Minuchin,1974),而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构成家庭的整体(wholeness)。就一般系统理论而言,家庭是由家中成员的复杂因素或成分组成的动力系统,,个别成员是家庭的次系统,他们是相互依赖、相互关联的,任何一个次关系皆会影响家庭整个系统(Holman,1983)。因此Kerr和Bowen指出从家庭系统理论评量家庭时,要包括八个部分:①家庭成员的差异性(differentiation);②三角关系(triangles);③核心家庭的情绪过程;④家庭投射过程;⑤代与代之间传承的关系;⑥手足关系;⑦情绪的切割;⑧社会情绪过程(周月清,2001)。
系统理论应用在家庭实务工作时,有三个主要概念:①界域;②沟通模式;③家庭结构。
四、家庭生态理论
1、家庭生态系统和基本假设
Hook和Paolucci第一次把家庭看作为一个“生态系统”(the family as an ecosystem),他们指出之所以可把家庭视一个生活支持(life-support)系统,是因为家庭依赖自然环境来维护生理的存在,及依赖社会环境来追求生活的品质和意义。因此“家庭生态理论”可以说是整合人类发展、家庭关系、及家庭资源管理的概念,形成“家庭生态系统”,以作为探讨家庭各种问题及其对环境的各种关系,包括外在系统的各种多元架构(见图三)。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