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矫正社会工作的特点
对本考点的考核强调在对4个特点进行理解记忆的基础上,在头脑中要意识到矫正对象是社会的困难群体,一方面要求社会工作者秉持专业的价值理念,以专业的理念和态度接纳服务对象,采用个案辅导、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包括审判、监禁、社区矫正以及刑满释放等各个环节的帮助;另一方面要求社会工作者学习和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了解对于各类违法犯罪人员施以惩处和监管的规定。才能有效地实施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这种意识和知识、能力作为考查要点体现在考生对案主的态度、答题的思路以及拟定实施策略的过程中。
矫正社会工作既有社会工作的共性,如注重专业知识、强调专业方法、注重实践、双方合作等;又有其个性特征,即特殊性、复杂性、长期性、专业性。社会矫正工作者作为整个团队中的专业人员,要根据所面对的服务对象和具体情况熟练运用个案辅导、小组工作等方式实施专业服务。
(1)特殊性:为特殊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的福利服务。
(2)复杂性:强制性监管与人性化服务交织相伴。
(3)长期性:服务期限与刑罚执行期限基本一致。
(4)专业性:法律专业与社会工作专业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