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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这些知识点你需要知道

作者:233网校 2019-11-13 18:21:00
导读: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是社会救助法规中的重要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也发挥者重要作用,同样也是历年考试的重要出题方向。

一、牢记并收藏

1、低保对象的申请资格

基本要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成年不能独立生活,包括在校本科及以下教育的成年子女;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长期居住人员。

不计入共同家庭成员

1、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宗教教职人员;
2、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3、省级人民政府部门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五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

1、非农业户口居民,申请城市低保;
2、农业户口,申请农村低保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2、低保申请的民主评议

低保申请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

村(居)民代表人数

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2/3。

3、低保申请的审核审批及低保金的发放

审批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为审批单位,在提出审批意见之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调查。

低保金发放

低保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金融不发达地区,每季度初10日前。

4、低保动态管理

城市按月、
农村按季复查

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查。

半年复查一次

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

每年复核一次

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

二、现在开始做

1、张某是企业职工,收入不高;其妻身体不好,无工作;其母年事已高,多年来一直与其共同居住;其子,24周岁,在读研究生;其女,19周岁,大学一年级在校生。张某拟申请低保,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应当认定为与张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张某的(  )。

A.妻子、儿子、女儿、母亲

B.妻子、儿子、母亲

C.妻子、女儿、母亲

D.妻子、儿子、女儿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其子24周岁,是一名在读研究生,不符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求。故选C项。

2、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抽查材料和审批意见,并按照不低于( )的比例入户调查。

A、10%

B、15%

C、20%

D、30%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为审批单位,在提出审批意见之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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