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记并收藏
(一)烈士褒扬法规与政策
烈士褒扬法规与政策考点 |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嘱抚恤优待 | 1、烈士褒扬金
(1)标准: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30倍。参战牺牲可以适当提高。
(2)褒扬金颁发:县级人民政府发给烈士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
(3)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兄弟姐妹。
2、一次性抚恤金
(1)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使用范围的,烈士遗属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
(2)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
(3)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嘱,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和40个月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3、定期抚恤金
(1)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烈士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无生活来源的;
(3)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妹姐妹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因上学无生活来源的。
4、烈士医嘱优待
(1)医疗优待
医疗优惠待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入伍优待
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资源,符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服现役;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同等情况,优先录用。
(3)教育有待
烈士子女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免交保教费;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研究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报考高校本、专科,可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公办学校读书,免学、杂费。
(4)就业优待
符合就业条件,当地人民政府人社部 提供就业服务;已就业,用人单位裁员优先留用;从事个体经营,优先办理证件。
(5)住房优待
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优惠和照顾。农村经济困难,当地政府解决。
(6)供养优待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孤老烈士遗嘱本人自愿,可在光荣院、敬老院集中供养。 |
烈士纪念日 | 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 |
(二)军人抚恤优待法规与政策
军人抚恤优待法规与政策考点 |
抚恤优待 | 1、抚恤
指国家对因公伤残人员、因公死亡以及病故人员家属采取的一种物质抚慰形式。
2、优待
指按照国家规定对优抚对象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高于普通社会成员的优先、优惠待遇。
3、抚恤优待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嘱、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
死亡抚恤待遇 | 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抚恤有两种类型:
1、一次性抚恤金
(1)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病故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2)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时,有第一顺序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亲属不享受。没有第一顺序亲属的,由第二顺序亲属享受。
2、定期抚恤金
(1)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
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子女未满18周岁已满18周岁因上学无生活来源;兄弟姐妹未满18岁或已满18周岁因上学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2)定期抚恤金的标准
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
(3)定期抚恤金的发放及终止
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原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证件。 |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与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法规与政策考点 |
退役士兵安置基本原则 | 1、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2、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
退役士兵安置的主要方式 | 1、自主就业
(1)退役金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
(2)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3)就业指导和服务
地方公告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4)税收优惠
从事个体经营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5)土地承包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之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期不得违法收回或强制流转。
(6)复工、复学入学、考录
2、安排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的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3、退休与供养
(1)退休安置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做退休安置:
年满55周岁的;服现役满30年的;因战、因公致残评定一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
(2)供养
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
二、现在开始做
1、小李服现役期间病故,生前没有立功也未获得荣誉称号。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小李的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A、2
B、3
C、20
D、3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2、烈土岳某,牺牲前为进城务工人员,妻子为镇中心小学教师,两人育有一子。岳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8年前离婚。父母离婚后,岳某和妹妹由父亲抚养,与奶奶共同生活。奶奶现已70岁,仍在照顾岳某妹妹的日常生活。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岳某的烈土褒扬金应发放给岳某的( )。
A. 奶奶、父亲、母亲、妻子
B. 奶奶、父亲、妻子、妹妹
C. 父亲、母亲、妻子、妹妹
D. 父亲、母亲、妻子、儿子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家建立以( )为主,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A、扶持就业
B、自主就业
C、安排工作
D、分散供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