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社会工作者 > 学习笔记 > 中级法规与政策学习笔记

信访工作法规与政策:这些常考知识你要知道

作者:233网校 2020-01-24 08:30:00
导读:信访工作法规与政策是第六章的考点之一,每年考试均有涉及,以基础知识为主,考生需要了解并掌握。

一、牢记并收藏

信访工作法规与政策相关考点

信访工作的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受理、办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信访事项的提出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注: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信访事项受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
1、信访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检察院提出。
2、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政府决定。
3、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4、对转送信访事项中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的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行政机关办理,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信访事项的办理

1、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2、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其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3、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信访事项的督办

1、《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1)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2)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4)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5)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6)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2、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 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时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现在开始做

1、某市信访部门收到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并进行了登记,根据《信访条例》,下列对这些事项处理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A、属于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B、属于由本级人民政府处理的,书面通知信访人向本级政府提出

C、属于由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处理的,书面告知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D、涉及下级行政机关的,书面通知信访人向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提出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故BC错误。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故D错误。

2、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A、15

B、20

C、25

D、30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听说点了收藏,考试更容易过哦~

添加社会工作者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