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救助要求、对象及方式与标准
临时救助基本内容 | |
总体要求 | 1、临时救助工作要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 2、坚持适度救助,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 3、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4、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5、坚持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
救助对象 | 1、家庭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 2、个人对象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3、临时救助对象没有本地户籍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 |
救助方式与救助标准 | 1、救助方式: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的方式提供临时救助; 2、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其标准向社会公布。 |
二、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的最新规定
临时救助法规新增内容 | |
细化明确对象范围和类别 | 1、及难型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 2、支出型救助对象: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所导致的; |
优化审核审批程序 | 1、急难型临时救助:注意时效性,简化审核审批程序; 2、支出型临时救助: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 |
科学制定救助标准 | 1、救助对象困难情形,确定救助类型; 2、救助对象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档次; 3、可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分类细化救助标准。 |
拓展完善救助方式 | 1、根据救助对象情况,综合运用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 2、急难型救助对象: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直接发放现金或实物。 |
加强与慈善救助的链接 | 积极培育发展以扶贫济困等为宗旨的慈善组织,广泛动员慈善组织参与临时救助工作。 |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本内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本内容 | |
救助对象 | 1、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 2、公安机关和行政有关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 3、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其他人员,引导、护送到机构; 4、突发急病人员,通知急救机构救治。 |
救助形式 | 1、救助站救助;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2、受助人员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特殊情况,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
救助内容 | 1、提供食物;2、提供住处;3、站内突发急病,及时送医院救治;4、帮助与亲戚和所在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提供乘车凭证。 |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程序
五、小结
临时救助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内容多样,国家在临时救助法规政策以及实施上有制度化的多元化的救助方式。与原教材相比,该内容有较大的增改,随着临时救助法规的不断完善,其相关规定有对应的变化。考生在复习的时候,掌握临时救助的对象、标准,了解新增规定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