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是介绍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本文将结合历年考情、考核要点、课程辅导等对该章知识点进行梳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
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过程中主要使用到的重点法规,在往年试卷中所占分值较大。这部分很多内容涉及平时的生活常识,如果平时工作生活中注意理解,则本章难度不大。
题型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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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 5 | 3 | 3 | 4 | 5 | 5 |
多选题 | 0 | 4 | 4 | 0 | 0 | 2 |
总分 | 5 | 7 | 7 | 4 | 5 | 7 |
中级法规第四章考情分析如下:
本章重点理解、掌握各类人群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其具体规定。
一、老年人权益的主要内容
1.家庭赡养与扶养
家庭赡养 |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具体如下: ①护理与照料: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 ②住房:赡养人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③承包地: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委托他人照管其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④精神慰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
扶养与监护 | 扶养: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监护: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决定自己的监护人 |
婚姻自由 |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和婚后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财产与继承 |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 |
赡养协议 |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
家庭养老政策的支持 | 国家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家庭照顾老年人提供帮助,逐步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
2.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护理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扶养、保障措施
3.社会服务:养老服务: 到 2022,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50%/政府运营不高于50%、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 0.1平米/人、鼓励发展营利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公益性养老机构
4.社会优待:社会、法律、医疗、公共服务
5.宜居环境:无障碍改造及宜老改造
6.参与社会发展:积极老龄观、开发老年岗位、老 年志愿服务、发展老年社会组织
二、妇女权益的主要内容
1.政治权益(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选举与被选举权、干部培养与选拔)
2.文化教育权益
3.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平等权利、“四期”特殊保护)
(1)怀孕7月以上不得加班;
(2)产假:98天产假,产前可休15天;难产加15天;多一胞胎加15天;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假;满4个月流产的,42天假。
(3)生育津贴:有生育险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无生育险的,按产前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4.财产权益(财产继承权、土地承包权)
5.人身权利(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性安全、人格权)
6.婚姻家庭权益(婚姻自主权、反对家暴权——6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财产权、子女监护权、生育权)
三、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方法
1.家庭保护(监护抚养、关爱引导、教育培养、民主尊重)
2.学校保护(素质教育、关爱尊重、成长教育、健康安全)
3.社会保护(文化环境、受教育权、活动场所、健康文化产品、预防网瘾、安全的消费和娱乐产品、生活环境、劳动保护、尊重隐私、人身安全、特需救助 保健疾控、幼儿教育、智力成果及名誉权、职业教育)
4.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及时及保护性案审、法援、保护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强化监护和抚养、教为主罚为辅)
四、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与矫治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2、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3、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4、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措施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和报道;
(2)对未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3)对犯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4)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帮教和权利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