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遗产的处理
继承的开始 | 开始的时间: 1)自然死亡 2)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
地点: 1)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 2)主要遗产所在地 |
遗产的分割 | 分割的原则: 1)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互谅互让、协商侵害的原则 4)兼顾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和发挥遗产效用的原则 |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 1、原则: 1)有限责任原则(被继承人缴纳税费,费用以不高于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连带责任原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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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式: 1)总体清偿方式(扣除所欠债务后平分) 2)分别清偿方式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 | 1、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归国家所有 2、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有 |
2022年真题示例:
1、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开始的“通知”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B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C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负责通知
D .继承人中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 .继承人中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负责通知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民法典》继承编第 1150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A正确)。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BD正确,CE错误)。根据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 30 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 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 者保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