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低保对象资格
1、三个基本要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3、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1)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3)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2022年真题示例:
1、某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受理了魏某一家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遂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下列人员,应当计入到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 )。
A .魏某妻子,48周岁,因病失业在家
B .魏某女儿,23周岁,全日制研究生
C .魏某儿子,20周岁,全日制本科生
D .魏某母亲,72周岁,一直在魏某妹妹家生活
E .魏某岳父,75周岁,中风瘫痪后一直在魏某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