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考点: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1、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的主体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2、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的管辖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的程序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2)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3)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4)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5)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2022年真题示例:
1、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程序包括( )。
A .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B .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C .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D .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E .制作新的《集体合同》
(1)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2)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3)研究制订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4)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5)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