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低保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1、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
(1)工资性收入;
(2)经营净收入;
(3)财产净收入;
(4)转移净收入;(赡养费、扶养、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5)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注意】—不计入家庭收入
1)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2)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3)“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4)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2、家庭财产
(1)动产: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车辆等;
(2)不动产: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启动;
(2)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或者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方式进行。
2023年经典考题
1、 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应当核查家庭收入。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属于家庭收入中的( )。
A.工资性收入
B.财产净收入
C.转移净收入
D.经营净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