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低保动态管理
1、核查
(1)每年核查一次: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2、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注意】
低保渐退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明确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2023年经典考题
1、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相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 )。
A.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B.追回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C.停发其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D.追回其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