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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社会工作师《中级法规》第三章考点(分值13-15分)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是重点章节,考生需要对相关内容深入理解和把握。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又是重中之重,每年考试都会出题,考生需高度关注。

考点:低保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1、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

(1)工资性收入;

(2)经营净收入;

(3)财产净收入;

(4)转移净收入;(赡养费、扶养、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5)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注意】—不计入家庭收入

1)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2)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3)“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4)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2、家庭财产

(1)动产: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车辆等;

(2)不动产: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启动;

(2)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或者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方式进行。

经典考题

1、 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应当核查家庭收入。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属于家庭收入中的(  )。

A.工资性收入

B.财产净收入

C.转移净收入

D.经营净收入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故选D。

考点:低保的申请

1、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注意】《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非本地户籍人员低保申请程序,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单独申请的情形: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注意】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经典考题

1、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关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B.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C.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家庭成员可单独向其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

D.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B错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D正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C错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A错误)。

考点:低保动态管理

1、核查

(1)每年核查一次: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2、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注意】

低保渐退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明确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经典考题

1、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相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  )。

A.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B.追回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C.停发其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D.追回其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就业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故选A。

考点:教育救助的含义、形式与标准

1、对象: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救助

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给予救助

2、形式: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

3、标准:教育救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定并公布。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经典考题

1、小王,甲县乙乡丙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初中三年级学生,根据低保暂行办法,小王申请教育补助应向(  )提出。

A.就读学校

B.丙村民委员会

C.乙乡人民政府

D.甲县教育局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故A正确),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考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1)筹集

公共财政预算和彩票公益金;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的资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按规定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其他资金。

(2)使用

首先确保资助救助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次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补偿后,救助对象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直接给予救助。

救助方式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

(3)支出

(4)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

经典考题

1、 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救助对象相关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B.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医疗救助基金予以支付

C.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费用,医疗救助基金予以支付

D.因故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救助方式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故A错误。C明显错误,商业保险自费。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直接给予救助。故D错误。

考点: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

 1、住房救助申请

(1)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给予保障。

(2)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政策

(1)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整合公共租赁住房政府资金渠道;(3)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4)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制度。

3、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政策

(1)研究制定准入条件;(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

(2)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研究决定,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3)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经典考题

1、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向(  )提出。

A.社区居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考点:特困人员供养的对象范围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1、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经典考题

1、 特困人员的法定义务人是否具备履行赡养、抚养,抚养义务能力是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之一。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下列人员作法定义务人,(  )应当无履行义务能力。

A.张某,35周岁,特困人员

B.王某,50周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C.陶某,60周岁,农村专业合作社成员,听力残疾

D.李某,65周岁,退休职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八条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特困人员(A正确);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法律援助的审查程序

(1)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①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②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③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注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1)距法定时效或者期限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

(2)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

经典考题

1、 根据《法律援助法》,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有(  )。

A.小张,特困人员,持有特困人员供养相关证明

B.小李,优抚对象,持有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优待证

C.小王,进城务工人员,持有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材料和相关证明

D.老赵,退休职工,持有请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材料和相关证明

E.老吴,农民,持有请求支付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的材料和相关证明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援助的审查程序。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故选项A、B、C正确.选项D、E为干扰项。

考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

1、对象

(1)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

(2)公安机关和行政有关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

(3)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其他人员,引导、护送到机构;

(4)突发急病人员,通知急救机构救治。

2、形式:救助站救助,一般不超过10天

3、内容:①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4、程序:

①提出救助需求(自愿原则);

②核实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

③救助站决定是否实行救助,并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及时安排救助;

④终止救助:救助期满的、提供虚假信息的、自愿放弃救助的、擅自离开的。

经典考题

1、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受助人员出现下列情形,救助站应当终止对其救助的有(  )。

A.被发现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救助站工作人员

B.以不适宜居住为由,自行离开救助站的

C.患急病送医救助,已度过危险期

D.与其他受助人员发生口角,扰乱救助站秩序

E.救助期已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

参考答案:ABE
参考解析:《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救助站已经实施救助或者救助期满,受助人员应当离开救助站(E正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除此之外,在下列3种情况下,救助站也应终止救助:第一,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应当终止救助(A正确);第二,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救助站不得限制(B正确);第三,受助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视同放弃救助,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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