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本章分值占比8-13分,掌握婚姻家庭相关法规政策,在历年考试中,每个考点都出过考题,而且分值比重较大。
考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违反公益要件)
1)无效婚姻种类:
①违反一夫一妻制
②当事人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未到法定婚龄
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①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基层组织
②未达婚龄:未达婚龄者的近亲属
③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
3)无效婚姻的请求权期间: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存在,享有请求权当事人可提出申请。
4)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及程序: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5)法律后果:
①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②效力均采取溯及既往的原则
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④所生子女受法律保护,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可撤销婚姻(违反私益要件)
1)胁迫的可撤销婚姻
2)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2023年经典考题
1、根据《民法典》,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
A.重婚
B.未到法定婚龄
C.与他人同居
D.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E.婚前患有严重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考点: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权利和义务
1)姓名权
2)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
3)日常家事代理权
4)扶养的权利义务:
①包括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精神上相互慰藉
②存在的人身关系,不得转让、处分或抵消
③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④一方不履行,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5)继承权
2、夫妻财产制
【注意】共同债务: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迫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②夫妻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③夫妻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3年经典考题
1、丁某拟与妻子协议离婚,双方就丁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是否为丁某个人债务产生分歧。根据《民法典》,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丁某个人债务的是( )。
A.丁某与他人赌博所借的债务
B.丁某以个人名义所借的购置家用电视的债务
C.丁某以个人名义所借的用于自家装修的债务
D.丁某以个人名义所借的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2、秦某、晋某结婚后,没有进行财产约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秦某、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是( )。
A.秦某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投资收入
B.晋某婚前个人存款婚后在法律规定内产生的孳息
C.秦某婚后出版著作收入
D.晋某婚后个人工资
考点:遗嘱的订立
1、内容:
1)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明确遗产的名称、数量,指定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
3)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4)指定补充继承人
5)指定遗嘱执行人
2、形式:
1)公证遗嘱(最有力、最可靠的形式)
2)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订立方便)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打印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意】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023年经典考题
1、根据《民法典》,王某立遗嘱时,下列人员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 )。
A.赵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继承人
B.钱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受遗赠人
C.孙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王某的债权人
D.李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王某的主治医生,无利害关系
考点:法定继承
2023年经典考题
1、蒋某和霍某婚后育有三子甲、乙、丙,霍某早年去世。甲于2017年死亡,生前育有一女。乙育有一子一女。丙未婚未育。蒋某于2022年12月因病死亡,未订立遗嘱。根据《民法典》,蒋某的法定继承人有( )。
A.甲女
B.乙
C.乙女
D.乙子
E.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