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习成为生活的习惯,每一天都向着考证的目标迈进,胜利终将属于你!《中级法规》第十一章的预习考点,今天一起来学习吧!
考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和评估
(1)年检的范围:
截止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年检。
(2)年检的内容:
1)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2)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5)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3)年检的程序:
1)领取或下载报告书及有关材料;
2)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4)年检的效力:
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三种。后两者进行整改,时间为三个月。
2024年真题示例
1、某民办非企业机构于2023年6月进行登记,根据其年检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机构应在2024年4月30前将材料提交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
B.该机构应该在2024年6月30前将材料报送登记机关
C.该机构应该参加2023年年检
D.该机构表现突出,应该给该机构“年检优秀”的评价
AB选项错误,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D选项错误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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