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参加2025年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同学们,千万不要等新教材上市再学习,根据以往经验来看,教材下发后的备考时间并不充足。对此,233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法规》第十二章的预习考点,一起来学习吧!
考点: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1)着重调解原则;
2)及时迅速原则;
3)区分举证责任原则。
(2)劳动争议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
(3)劳动争议仲裁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
4)律师执业满3年的。
(4)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
1)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2)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3)劳动仲裁的申请和受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4)劳动仲裁的开庭和裁决;
5)劳动争议仲裁书的效力。
4、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
(1)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
(2)规范裁审程序衔接(受理、保全、执行)。
2024年真题示例:
1、2023年12月,因公司拖欠工资,小谢与公司发生争议。2024年3月底,公司与小谢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小谢如果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最迟应在( )之前提出。
A.2024年6月底
B.2025年3月底
C.2024年9月底
D.2024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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