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8〕36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民政厅人事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取证指导】
一、 合格标准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60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60分;社会工作实物(初、中级)60分,以上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 合格证办理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尽快通知本人做好办证准备工作。由省民政厅人事处统一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资格证书。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