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根据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为方便考生,我省今年拟就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推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统一规范、方便效能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国家具体规定之外附加任何限制条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报考条件审查网址、时间、咨询地址和电话应在当地民政政务网站上公告。承担审查工作的审核员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报考条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把好审查关。各地审核员的人数应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如考生确有困难到咨询现场进行审查,审查员应尽可能为考生提供便利,指导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如有咨询,应将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要做好信息数据保密工作,建议用钉钉系统传送数据,除工作需要,不得外传考生个人信息。
二、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浙江省内参加2019年度助理社工师和社工师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参加2018年度和2019年度社工师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以及由外省转到浙江省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是否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以考生收到考办短信通知为准。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考办。
三、审查分工
1.省社会工作师协会负责全省范围的审查咨询,在杭的省直和部属单位考生审核;
2.各设区市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本市范围的审查咨询,市直和当地省部属单位考生的审核;
3.各县(市、区)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当地的审查咨询和考生审核(含在县、市的省部属单位)。
4.考生原则上按照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审查单位,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选择审查单位。
四、工作流程
1.考生访问网址:http://zjasw.org/的“社工师登记”系统入口或者直接访问网址http://link.233.com/16584/SocialWorker/Browse/ SwkLogin.xhtml
2.工作人员访问网址:http://59.202.38.174/SocialWorker/ Manage/Login.xhtml
3.审查时间:杭州、宁波、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嘉兴海宁和省直考生从9月7日起开始注册提交审核申请,温州、湖州、嘉兴(海宁市除外)、绍兴考生从9月12日起开始注册提交审核申请。全省审查时间为9月9日—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为避免系统拥挤,请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尽早提交审核申请。
4.审查材料
考生点击“用户注册”,注册后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照片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电子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照片;
(3)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电子照片(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5.通过审查
审查通过的,由工作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审查,考生材料符合要求”按钮;审查不通过的,在“操作备注”中填写审查意见,点击审查“不通过审查,拒绝考生拿证”按钮;考生资料不全的,在“操作备注”中填写审查意见,点击审查“退回申请,要求考生重新提交审查”按钮。退回后考生可以再次上传相关材料,不限次数。
审查不通过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与考生联系并在《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3)进行登记。
6.移交资料
将《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3)以设区市为单位于9月24日前上报省民政厅社慈处。
五、有关问题说明
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考当年的12月。
3.“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4.逾期问题
对逾期未参加审查的考生,要及时电话告知,在9月2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9月24日以后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附件:
1.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2.201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
附件及详细内容请进入浙江人事考试网,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