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2021年考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浙江省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全面实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统一规范、方便效能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国家具体规定之外附加任何限制条件。各地民政局应在民政官方网站上公告资格审查网址、地址和咨询电话,根据考试通过人数合理安排审查人员数量。审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报考条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把好审查关。如考生确有困难到咨询现场进行审查,审查人员应尽可能为考生提供便利,指导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如有咨询,应将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要做好信息数据保密工作,建议用钉钉系统传送数据,除工作需要,不得外传考生个人信息。
二、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浙江省内参加2020年度助理社工师和社工师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参加2019年度和2020年度社工师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以及由外省转到浙江省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是否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以考生收到省人事考试院短信通知为准。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省人事考试院,0571—88395087。
三、审查分工
1.省社会工作师协会负责全省范围的审查咨询,在杭的省直和部属单位考生审核;
2.各设区市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本市范围的审查咨询、市直和当地省部属单位考生的审核;
3.各县(市、区)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当地的审查咨询和考生审核〔含在县(市、区)的省部属单位〕。
4.考生原则上按照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审查单位,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选择审查单位。
四、工作流程
1.考生访问网址:http://link.233.com/11964/search/queryinfo/search.do,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即可进行在线申报。
2.审查时间:考生从1月25日起开始注册提交审核申请,2月7日24:00截止。工作人员审查时间为1月25日—2月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3.审查材料
考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4.审查操作
工作人员点击“受理”申请进入申请受理审核操作。如果该申请的受理机构选择不正确,工作人员可以在填写相应意见后点击“拒绝受理”按钮。如果申请的相关材料不充分,可填写相应的材料补齐要求意见后点击“补齐补正”按钮。
点击“受理审核”按钮可进入申请审核操作。资格符合要求的,可点击“审核通过”按钮完成审核。资格不符合的,可填写相应审查意见后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否决申请要求。若需要考生补充申请信息的可填写审查意见后点击“审核驳回”按钮,申请被驳回的考生可以再次上传相关材料,不限次数。
审核不通过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与考生联系并在《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3)进行登记。
5.移交资料
各设区市民政局将《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3)以市为单位于2月8日下班前上报省民政厅社慈处。
五、有关问题说明
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考当年的12月。
3.“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4.逾期问题
对逾期未参加审查的考生,要及时电话告知,记好联系情况。2月7日24:00以后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附件:
2.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联系方式.docx
3.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docx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0123/art/2021/1/22/art_1632726_58924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