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等7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抽查的
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和省人社厅“2020年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抽查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现对2020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共7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抽查:
一、抽查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2020年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抽查方案”要求,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机数生成器”抽取考生序号的方式,抽取以下23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
2020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等7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抽查名单
二、核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2月1日(8:00—11:30、14:30—17:00);
地点: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
三、核查方式、内容
按照省人社厅“2020年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抽查方案”要求,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对考生提交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材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对考前已经现场人工核查过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确需进行人工核查的,考生按考务通知规定的相应报考条件要求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
考生复核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替换;确需补充的,经现场审核人员同意后,在审核结束时间前,一次性提交需要补充材料,不接受二次补充材料。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材料,或提交复核材料不符合安徽人事考试网发布考务文件中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四、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按照国家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审核纪律要求。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违纪现象。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违规违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561-3881256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