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根据报名条件中的“从事社会工作”规定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1份;
3.以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社会工作师(中级)的考生,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考生须提供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复印件1份。
(扫码下载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1月17日—1月29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拉萨市三级政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加方式)发送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月13日
官方通知:https://link.233.com/20518/ttarticle/p/show?id=230940472548602137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