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南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已于2022年1月21日正式公示,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核查对象
核查工作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开展,本次核查对象为通过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市民政局已通过电话告知参与核查的考生。
二、核查安排
(一)初次核查
请参与核查考生于1月27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复印件各1份,发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邮箱(shehuifulike@163.com)。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市民政局于2月7日前完成初次核查工作,并向省民政厅报送核查情况。
(二)补充核查
针对在初次审核中未完成核查工作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前提交补充材料,市民政局将于3月31日前完成补充核查工作。对仍未能按期完成抽查审核的考生,市民政局将注明原因,并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至省民政厅。
三、其他事项
(一) 资格认定。“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工作年限”认定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结果认定。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核查不合格人员处理。按照抽查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对逾期不提交审核材料或因提供材料不全,导致初次审核和补充审核均未能如期完成的考生,将不再发放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核查联系电话:0371-25952462
核查材料接收邮箱:shehuifulike@163.com
开封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官方通知:http://link.233.com/17966/news/11283.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