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南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21日正式公示,为做好安阳市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核查工作,根据《关于对全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1、初次核查:1月21日-2月10日。市民政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受核查考生提交核查材料,请各位考生及时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群内了解各类通知信息(二维码及人员名单见附件)。考生需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5:00前提交全部核查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核查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初次核查的考生,由市民政局登记原因,并进行补充核查。
2、补充核查:2月11日-3月29日。针对在初次核查中未完成核查工作的考生,需在2021年3月29日下午5:00前完成所有核查材料的报送。
二、核查材料。
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复印件各1份。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资格认定。
“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工作年限”认定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
四、结果认定。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核查不合格人员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按照抽查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对逾期不提交审核材料或因提供材料不全,导致初次审核和补充审核均未能如期完成的考生,将不再发放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核查人员名单在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7235/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5426)查询。受疫情影响,受核查人员需将核查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单位”命名)发至ayflgz@163.com.
3、联系人:李震 联系电话:0372-2299889。
附件一、二: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核查的通知.docx
2022年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mz.anyang.gov.cn/2022/02-08/2316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