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民办〔2022〕慈7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2022年度考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浙江省内参加2022年度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以及成绩全部合格并使用“告知承诺制”但学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是否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以考生收到省人事考试院短信通知为准。今年全省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的人数为5160人。
二、审查分工
1. 我厅负责全省范围的审查咨询以及在杭的省直和部属单位考生审查;
2. 各设区市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本市范围的审查咨询、市直和当地省部属单位考生的审查;
3. 各县(市、区)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当地的审查咨询和考生审查〔含在县(市、区)的省部属单位〕;
4. 考生应当按照报考时单位的属地原则选择审查单位,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户籍、居住地顺序选择审查单位。
三、审查流程
1. 考生登录“浙里办”APP或访问网址:http://link.233.com/11964/search/queryinfo/search.do,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提交申请。
2. 审查时间:考生提交审查申请时间为9月13日(星期二)—9月20日(星期二)24:00。工作人员审查时间为9月13日(星期二)—9月21日11:30(星期三)工作日上班时间。
3. 审查材料
考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材料。
4. 审查操作
工作人员点击“受理”申请开始审查操作。如果受理机构选择不正确,工作人员可以填写相应意见后点击“拒绝受理”。
工作人员点击“受理审核”进入审查操作,符合要求的,点击“审核通过”完成审查。不符合要求或提交材料不全,则填写审查意见后点击“审核不通过”。如需补全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审查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填写《2022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查不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3)。
5. 移交资料
各设区市民政局将《2022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查不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3)于9月22日下班前上报厅社慈处。我厅汇总名单后于9月23日移交省考试院。
6. 名单公示
省考试院将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7155)公示2022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审查方式。此次审查实行网上审查。如考生确需现场审查的,审查人员应尽可能提供便利,指导其网上操作。
2.审查原则。审查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统一规范、方便效能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国家具体规定之外附加任何限制条件。审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报考条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把好审查关。考生如有咨询,应将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3.发布公告。各地民政局应在民政官方网站上转发省民政厅办公室公告,根据需资格审查人数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4.信息保密。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要做好信息数据保密工作,不得外传考生个人信息。
五、有关问题说明
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岗位,村(居)委会成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时间截至报考当年12月。如考生在2021和2022两个年度通过三门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以高中学历报考社会工作师的,必须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3.“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持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有“社会学”硕士学位,须为“社会工作方向”。
4.逾期问题
9月20日24:00以后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工作人员要通过考生留下的联系方式与考生联系,并记录联系情况备查。
附件:1.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材料.doc
2.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咨询电话.doc
3.2022年度浙江省考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查不通过人员汇总表.doc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0123/art/2022/9/9/art_1632726_58930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