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可以得出,社会工作者各科目的合格标准是试卷满分的60%,也就是说试卷分数达到60即为合格。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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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60分 | 100分 |
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 60分 | 100分 |
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60分 | 100分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60分 | 100分 |
中级社会工作实务 | 60分 | 100分 |
单独划线: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单独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