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河南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于2023年8月11日正式公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对2023年度郑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和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
现对2023年度郑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附件1)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核查
(一)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详见《2023年度郑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核查人员名单》(附件2),不在名单中的人员,接受社会监督,无需提交材料。
(二)核查方式
为确保受核查考生能够及时提供审核材料,市民政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考生核查有关信息,请受核查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受核查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及时报送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资料各1份。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材料提交
资格核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请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报考级别”命名),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4:00前将全部核查材料发至邮箱:zzsgzgsh@163.com,考生核查有关信息需确保真实有效。
三、证书领取
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均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发,审核合格名单公布后证书需一定时间进行制作和送达我省。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下载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可通过邮寄或现场两种方式进行领取(详见附件3),待证书运达我省且预约期满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约证书寄出工作,现场领取时间将晚于预约邮寄方式,不选择邮寄的请关注后期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至现场领取。
四、注意事项
(一)除各地市资格核查部门外,考后资格核查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代办机构。
(二)根据报考文件,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资格认定。“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工作年限”认定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
(四)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咨询电话:0371-67181128,0371-55186179
电子邮箱:zzsgzgsh@163.com
附件:附件请查看原文
附件_1:附件1.郑州市考试合格人员名单.et
附件_2:附件2郑州核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_3:附件3.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_预约邮寄办法.docx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5973/notice/7764010.jhtml